江苏省人社厅发布《关于做好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》(苏职称办〔2023〕45号),正式启动我省2023年度职称评审工作。为适应数字经济产业快速发展实际和数字人才职业发展需要,助推江苏打造数字经济创新发展新高地,建立数字经济职称制度体系,我省新增数字经济工程专业职称,首批设置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智能制造、集成电路、工业互联网、区块链、电子信息、通信、网络安全、智能交通等10个子专业,并发布相应专业技术资格条件。同时授权南京市率先试点开展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智能制造等3个新兴专业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。
现将江苏省数字经济(人工智能、大数据、智能制造)工程专业技术资格条件予以转发。南京市年度职称评审工作通知预计6月份左右发布,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中从事相关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,可按照资格条件要求,提前做好申报材料准备工作。已具备工程系列其他职称人员,符合条件即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,其他跨系列申报需“同级转评”。本年度申报通知请及时关注“南京科普”公众号。如有疑问可咨询,南京市科学技术普及服务中心025-84480904。